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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南渡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 “小化工”、“厂中厂”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838/2020-0002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南政发〔2020〕28号 发布机构: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产生日期:2020-05-29 发布日期:2020-05-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南渡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厂中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渡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 “小化工”、“厂中厂”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政发〔202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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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4月下旬,连云港市赣榆区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非化工企业)因非法从事化工生产发生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相关责任人已受到严肃问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进行全面摸排、大起底,真正把底数摸清,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并建立常态长效联动监管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此类事故发生。结合全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厂中厂”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违法违规“小化工”整治工作

去年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全镇上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开展了全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化工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是上述两起火灾事故,充分说明化工行业安全监管仍然存在盲区、漏洞,化工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深入、不细致,化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不到位、不彻底;充分暴露一些地区、部门对于“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清,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缺失;充分反映未经法定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小化工”,超出批准范围擅自从事化工生产,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隐患严重,极易引发各类事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认识严厉打击、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自觉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意志,严厉打击、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小化工”彻底排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强力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明晰时序步骤,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前):组织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统一思想,部署任务,明确要求。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30日至6月底):村、社区组织力量对“小化工”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台账。调查表、汇总表于6月15日前上报至镇安监办,对无法界定为“小化工”的疑似企业一律上报并由镇政府负责组织甄别确认。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底):对排查出来的“小化工”,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对本次排查结果审核签字盖章,后交由定村分管领导签字,再报镇安委会,由镇安委会汇总后报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上报市政府备案。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份):对前阶段排查整治结果复核确认,组织验收抽查,对数量多、问题突出的地区组织专项督查。

三、突出排查重点,切实摸清违法违规“小化工”底数

此次排查的重点是:按规定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

由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化工和疑似化工的市场主体清单,由供电部门提供所有动力电用户清单,组织开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查清“五个有没有”:一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属于“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二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三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货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四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五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各村(社区)要聚焦“五个有没有”,将排查任务、排查责任、排查措施压紧压实,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基础网格作用,上下一体、部门联动、重心下移,集中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采取全面普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等多种方式,逐村(社区)、逐企(单位)、逐户“过筛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四、采取有力措施,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要建立清单台账,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处置、强力整治。一是对排查中发现应列但未列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的化工生产企业,要依法立即关闭。二是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立即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三是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的“小化工”,要坚决实施“四个彻底”整治,即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

五、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坚决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问责。在整治过程中,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法人代表,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负责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出租厂房、民房等场地给“小化工”的企业或个人,也要依法依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鼓励村(社区)主动排查发现并彻底整治问题,对市级验收抽查、省级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造成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不坚决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地区、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六、大力开展“厂中厂”租赁企业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小微企业整治提升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加快建立“厂中厂”租赁企业数据库,着力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事故防范体系,以全镇范围内的“厂中厂”租赁企业为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的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厂中厂”租赁企业数据库,形成租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格局,以查无照、纠违规、重提升、强监管、严规章为主要手段,全面规范提升“厂中厂”租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检查督导。深入村(社区)检查督导,及时了解整治进展,检查突出问题,压实整治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宣传发动,讲清“小化工”的严重危害,明确从事“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在全镇范围掀起集中整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高潮,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良好氛围。

(四)探索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附件:1.南渡镇“小化工”企业(作坊)排查表

2.南渡镇“小化工”企业(作坊)专项排查汇总表

3.南渡镇“厂中厂”企业排查表

4.南渡镇“厂中厂”租赁企业汇总表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

附件1:

南渡镇“小化工”企业(作坊)排查表

2020年  月  日

企业名称(盖章)

是否有营业执照

企业地址

负责人姓名

手机号码

地理坐标

经度:

纬度:

主要产品

2019年产量

运行状态

员工人数

占地面积

有(无)环评等手续

现场情况简介

调查说明:调查人员对企业(作坊)现场进行拍照(营业执照、现场状况、产品),调查结束后于6月15日前将排查表和汇总表上报到南渡镇潘光、章立(镇政府三楼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潘光15106144623、章立13914315059。

村(社区)调查员:         

附件2:

南渡镇“小化工”企业(作坊)专项排查汇总表

村、社区(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村(社区)

名称

地址

 经纬度

行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填报联络员:             村、社区负责人:                 定村分管领导:

调查说明:调查结束后将排查表和汇总表(纸质、电子版)于6月15日前上报到南渡镇潘光、章立(镇政府三楼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潘光15106144623、章立13914315059。





附件3:

南渡镇“厂中厂”企业排查表

2020年  月  日

出租方名称及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承租方姓名

承租方电话

地理坐标

经度:

纬度:

主要产品

2019年产量

运行状态

员工人数

占地面积

有(无)环评等手续

现场情况简介


调查说明:调查人员对子母厂现场进行拍照(营业执照、现场状况、产品),调查结束后将排查表和汇总表(纸质、电子版)于6月15日前上报到南渡镇潘光、章立(镇政府三楼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潘光15106144623、章立13914315059。

       村(社区)调查员:           




附件4:

南渡镇“厂中厂”租赁企业汇总表

村、社区(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出租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承租单位

承租人

联系方式

行业类别

备注


填报联络员:               村、社区负责人:  

调查说明:调查结束后将排查表和汇总表(纸质、电子版)于6月15日前上报到南渡镇潘光、章立(镇政府三楼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潘光15106144623、章立13914315059。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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