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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财办〔2020〕9号
各科室、中心:
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和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也是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职能,凝聚工作合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溧阳市财政局“三保”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组 长:王国权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亚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春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施 尧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单位: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综合科、行财科、社保科、农业科、经建科、企业科、财监科、金融科、债务科。
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预算科,由预算科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三保”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2.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县级“三保”重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中央和省确定的财政“三保”工作任务。
3.加强分析研判,针对出台减税降费等影响地方财政收支重大政策、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等冲击市县财政运行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落实中央、省关于“三保”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政策建议,提出局内职责分工建议,报领导小组会议或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2.及时向局党组和领导小组报告我市“三保”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反映财政“三保”工作进展和问题,反馈有关方面对财政“三保”工作的意见建议。
3.统筹研究会商“三保”问题,做好相关情况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局党组和领导小组审议。
4.及时总结财政“三保”典型经验,加大财政“三保”宣传力度,对财政“三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5.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预算科密切跟踪“三保”支出执行情况,加强财政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国库科加强对财政库款的监测,完善工资保障监测预警机制,扩大监测覆盖面,强化工资支付保障风险评估,健全并落实好应急预案。
3.办公室加强“三保”舆情监测,同时做好财政“三保”工作的政策宣传、信息报送等工作。
4.综合科、行财科、 社保科、农业科、经建科、企业科按职能分工做好分管领域的工资、运转和基本民生保障等经费保障工作。
5.财监科会同预算科部署开展财政“三保”预算执行日常监督以及重大问题检查查处工作。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研究提出工作举措建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财政“三保”的有关政策和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推动财政“三保”工作合力,不断增强我市“三保”保障能力,确保牢牢兜住我市“三保”底线,助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溧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