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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溧阳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及涉及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的政府信息面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通过溧阳市政府网站公开财政局文件48个,公开部门动态173条,各类公示4条,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我市各采购项目实施主体、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在“溧阳财政”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资讯170余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按期按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溧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溧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通过溧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yang.gov.cn)“政务公开”等栏目向社会公众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溧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溧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目标任务考评工作,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83.280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切实改进,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市财政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溧阳市财政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先后围绕会计政策咨询、政务新媒体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及时回应会计政策咨询,通过12345群众服务热线和财政局联系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会计政策方面的咨询数百条。二是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务新媒体,今年开设“溧阳财政”微信公众号,每周更新财政资讯。三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12条。四是办理建议提案,高质量完成1件主办的人大代表提案,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