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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根据我市养老机构实际情况,经市防控指挥部批准,制定了《溧阳市养老机构接收入(返)院老年人和返岗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印发
溧阳市养老机构接收入(返)院老年人和返岗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科学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合理调配工作人员资源,满足老年人入(返)院服务的需求,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民电﹝2020﹞18号)文件精神,经市防控指挥部批准,制定如下方案。
一、入(返)院条件
要求入(返)院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应当是溧阳户籍,申请人春节至今,一直没有离开过溧阳;且在离开机构期间未接触重点疫区人员、无重点疫区逗留经历、家中无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等状况,且在家居住14天以上;老年人的子女、近亲属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提供家庭照料,且老年人生活无法自理、确需入住或返回机构接受专业化照护服务。
入(返)院流程
(一) 入(返)院申请。入(返)院老年人的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和返岗工作人员应提前2天向原入住养老机构(或意向入住养老机构)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老年人入(返)院申请表》(见附件1)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人员返院申请表》(见附件2),被申请养老机构接到申请后对老人和工作人员入(返)院条件进行初评,符合入(返)院条件的提交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批。
(二)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批。各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非紧急不入院”原则,对申请对象进行确认和审批,审批结束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状况评估。养老机构需对每位入(返)院老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健康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近期有无在重点疫区逗留经历,有无接触来自重点疫区人员的经历,家庭成员中有无感染疫病情况,是否存在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状况(评估表见附件3)。
(四)入院管理。所有进出老人和工作人员按“健康码”管理,实行“亮码+测温+口罩+消毒”进入,发现有红码、黄码及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另外还需对入(返)院老年人做状态评估。除工作人员和入(返)院老人外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严格执行封闭管理。
(五)院内管理。院内工作人员要做好早晚两次体温检测,一人一档登记,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入(返)院老人需在院内进行14天的单独隔离观察,每天早晚两次体温检测和身体状况检查,期满无异常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同意后,解除隔离观察。隔离观察过程中身体状况有异常的,参照民政部发布的《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进行处置。隔离机构必须每天下午4点前,将工作人员和隔离的老人的健康检查情况报告镇(街道)人民政府。
三、注意事项
(一)老年人的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以及工作人员有责任向院方提供返院前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养老机构(或意向入住养老机构)应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老年人入(返)院协议》(附件4)、《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工作人员应填写《员工信息如实申报承诺书》(附件6)。
(三)养老机构应确保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在隔离期间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
(四)养老机构应密切关注返岗工作人员和被隔离观察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附件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老人入(返)院申请表
申请返院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返回养老机构名称:
老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子女(近亲属或指定监护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离院时间
离院后居住地址
老年人有无疫情感染风险(填表前15日内)
有无在湖北等重点
疫区逗留
□有□无
有无接触湖北等重点
疫区人员
□有 □无
家中有无已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有无密切接触已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
外出聚会
外出地址
外出时长
外出聚餐
聚餐地址
聚餐时长
外出购物
购物地址
购物时长
其他情况
与老年人有密切接触人员信息
年龄
与老人
关系
填表前15天去过哪些城市
或从哪些城市返回
居住小区或周边有无疫情
以上信息老年人子女(近亲属或指定监护人)已认真填写,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提供情况如有不实,所产生后果由老年人子女(近亲属或指定监护人)与老人本人自行承担。
签字: 日期:
养老机构初审结果:
签字(盖章): 日期:
镇(街道)人民政府意见:
注:此表一式三份,养老机构、镇(街道)政府各一份,另外一份报市民政局备案
附件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人员返院申请表
户籍地址
工作人员有无疫情感染风险(填表前15日内)
与工作人员有密切接触人员信息
与本人
以上信息本人已认真填写,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提供情况如有不实,所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老人入(返)院评估表
老年人感染疫情风险可能性
(依据入院申请表填写情况,进行询问判断)
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评估
体温
□正常( ) □异常( )
呼吸
精神状态
血压
心率
咳嗽
咽痛
流涕
胸闷
头痛
心慌
轻度
纳差
乏力
恶心呕吐
腹泻
结膜炎
肌肉
酸痛
其他异常情况
评估意见
是否接收入(返)院
□是 □否
申请入院老年人需在隔离区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无异常即正常入院。院方已告知老年人及其子女(近亲属或指定监护人)知晓此要求。
老年人子女(近亲属或指定监护人)是否同意:
子女(近亲属或指定监护人)签字: 评估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入(返)院协议
为保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老年人入住(返回)养老机构的安全,特签订此协议。
现有 老年人于 年 月 日,由于 原因,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 申请入(返)院。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老人入(返)院隔离观察时间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计14天。
在隔离观察期间老人如出现异常情况,养老机构将立即联系监护人。监护人收到信息后,应无条件配合养老机构的管理要求,以老人生命和疫情防控为第一优先原则处理异常情况。隔离期间,监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电话,否则养老机构有权报警处理。老人在观察期满无异常,解除隔离,正式入(返)院。
养老机构与老人及其监护人(委托监护人)双方同意以上协议。
养老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5:
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知悉全市养老机构审慎有序接受返院老年人工作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作为监护人(代理监护人),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经完全了解以上文件内容。
二、我本人和长者同意严格执行政府和院方规定的隔离 14
天的要求,积极配合院方的各项工作,隔离解除后,如无相关症
状方可返院正常生活。
三、如有任何违反或隐瞒,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请在下方空白处抄写文字:我确认已经了解所有内容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联系电话:
附件6:
员工信息如实申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要求,本人工作时间内外都严格执行个人防护要求,并愿意配合单位开展调查,如实报告以下内容以及14天以来的外出活动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否则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身体健康情况:
1、本人目前身体:(□健康,□不健康,□有□没有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
二、外出活动情况:
1、□ 本人春节至今,一直没有离开过常州,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均没有接触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人员。
2、□ 本人自 至 (日期)不在常州,目前已返常,承诺已经过14天隔离期满后上岗。
3、□ 春节期间,本人有过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本人承诺已经严格执行隔离14天的要求后上岗。
三、本人郑重承诺:
1、□ 走班员工:上下班要单位、家庭二点一线,远离公共场所,拒绝聚会活动(麻将及棋牌)、聚餐,不去人多的地方;外出戴口罩和手套,勤洗手、勤换衣,做好个人防护。
2、□ 住宿员工:遵守宿舍各项规定,休息时未办请假手续不得外出。上下班戴口罩和手套,勤洗手、勤换衣,做好个人防护和宿舍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
3、本人或家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会及时如实上报。
4、本人或家人、有密切接触的人曾到过确诊病例排查出的区域或场所的会及时如实上报。
5、有家人、有密切接触的人从外地回常州的本人会及时如实汇报。
6、住宿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本人会及时如实汇报。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