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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民政办:
为了规范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尊老金发放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16〕7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尊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溧民发〔2014〕71号)文件精神,开展2020年度“两项补贴”和尊老金年审工作。请各镇(街道)高度重视,按照“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要求,认真复核。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镇(街道)民政办与各镇(街道)社会保障中心对接,于6月30日前将所有享受“两项补贴”对象与社保系统进行经济状况比对,有社保缴费记录的,必须联系各村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核实,一经核实在企事业单位正常上班并领取工资,由企事业单位缴纳保险的,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后,立即停发“两项补贴”,并从常州市社会福利公共服务平台注销。
2.残疾人“两项补贴”每月新增对象须经各镇社保系统比对,确认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后再上报录入系统,并将比对结果请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盖章报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3.每月10-25日查询常州市社会福利公共服务平台提示的年满60周岁男性及年满50周岁(55周岁)女性社保缴费情况,其他保险(居民基础养老金、失地农民保险等)如有提标,及时做好“两项补贴”变更和注销工作。
4.“两项补贴”年审中发现的死亡对象要立即核实信息并进行注销。尊老金发放名单全部反馈给村(社区)进行仔细核对,发现死亡对象立即核实信息并进行注销。每月死亡对象系统提醒后,应立即进行注销,不能跨月注销。对部分外地死亡的,要求各村(社区)及时掌握情况后上报死亡信息并立即注销对象。
5.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定期复核机制。各镇(街道)应定期对所有“两项补贴”和尊老金对象进行复核,真正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如发生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补贴,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年审结果,对超发补贴资金,要及时开展追缴工作,对未实施追缴或追缴不到位的按规定予以处理。
6.各镇(街道)在7月10日前将年审的结果以书面形式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盖章上报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尊老金的申请和发放审核工作,综合考虑各镇(街道)发放人数和工作量,经研究,决定下拨你镇(街道)2020年“两项补贴”和尊老金核查工作经费 万元。
此款专项用于困难残疾人经济状况调查、动态管理、信息输入、社保系统比对、死亡信息比对、赴企事业单位调查和购买服务等与“两项补贴”和尊老金工作相关的支出。希各镇(街道)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经费,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尊老金的申请审核和发放工作。
附件1: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表
附件2:尊老金审核表
附件3: 2020年度核查经费下拨表
溧阳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印发
附件1:
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表
镇区
姓名
身份证号
与社保中心比对结果
备注
分管领导: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审核表
镇 (街道)
死亡时间
注销时间
附件3:
2020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尊老金
核查经费下拨表
镇(街道)
生活补贴人数
护理补贴人数
尊老金人数
合计 人数
下拨经费 (万元)
别桥镇
1158
1051
2845
5054
3.5
戴埠镇
797
240
1933
2970
2
昆仑街道
769
428
2140
3337
2.5
溧城镇
1119
626
4723
6468
南渡镇
1130
902
2790
4822
上兴镇
1238
639
2636
4513
社渚镇
965
314
2555
3834
3
天目湖镇
850
684
1839
3373
竹箦镇
1048
363
2551
3962
上黄镇
457
64
1097
1618
1
埭头镇
409
341
1131
1881
天目湖生命康原建设指挥部
277
247
527
0.5
合计
10217
5899
26767
42883
29.5
注:根据总人数1000-1500人经费下拨0.5万元,1500-2000人下拨1万元;2000-2500人下拨1.5万元,以此类推最高3.5万元封顶
2020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尊老金
核查经费审批表
审 批
天目湖
生命康原建设
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