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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养老机构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83/2020-0009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民发〔2020〕105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产生日期:2020-07-06 发布日期:2020-07-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养老机构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溧民发〔2020〕105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主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气候仍然复杂多变,局部强降雨引发内涝、遭受热带气旋、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为认真做好养老机构和散居五保、三无、重残、留守老人等对象的防汛救灾各项应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防汛救灾工作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和各养老机构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压实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把防汛救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好救灾工作,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和落实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制,确保防汛救灾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传输畅通

各镇(街道)和各机构要密切关注雨情、风情、强对流天气等各种灾害性气象信息,及时组织应对处置灾情,确保各项防汛救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严格强化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机构负责同志和防汛救灾工作有关人员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随叫随到,随时投入防汛救灾应急工作。

  1. 切实提高灾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转移受灾群众

    各镇(街道)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思想,立即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和散居五保、三无、重残、留守老人等对象进行上门巡查,做到摸清底数,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特别是部分低洼地区的群众和机构,要及时组织转移。抓紧储备防汛救灾物资,以备紧急使用。发生灾害第一时间上报我局社福科,联系人:胡鑫,联系电话:13814777029。

     

     

    溧阳市民政局   

                               2020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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