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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民政办)、村(社区:
近期,常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尊老金发放问题专项治理。为更好地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形成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尊老金发放工作常态,现要求你们开展尊老金发放工作自查自纠,并进一步规范发放程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镇(街道)、村(社区)需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民养老〔2020〕19号)文件精神(附件1),重点针对对象审批、动态管理、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内容主要包括:尊老金申请是否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发放对象是否符合补贴政策要求,发放对象情况发生变化是否及时调整;发放名单和实际发放对象是否一致,补贴发放对象的银行账户是否其本人;发放是否按要求及时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要建立工作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倒排时序进度,及时整改到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多发资金,由各镇(街道)负责追回。自查自纠结束后,各镇(街道)填写附件2,由市民政局收集汇总。
二、规范发放程序
尊老金的受理、录入、注销等业务工作主要由村(社区)负责,街道(镇)负责审核。
(一)登记
尊老金登记台账里面需包括申请表格(附件3)、老年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江南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人户分离的,需有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有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大家对照自查,部分村(社区)台账不规范的,请抓紧时间务必补齐。
(二)补发
因特殊情况未按时申领尊老金的老年人,经街道(镇)审核确认后,按原标准补发申请当年度累计应发金额,跨年度的或老年人已死亡的不予补发。因银行卡号冻结(久悬户)、信息错误无法正常发放、连续两个月未能取得联系暂停发放等原因需手工补发的,需填写《尊老金久悬户、两个月以上联系不到对象补发表》(附件4)。之前跨年补发的,需补齐完善各镇(街道)、村(居)委提供的相关申请、证明。
(三)注销变更
1.老年人户籍跨区迁移,户籍迁出当月的尊老金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老年人死亡的,应及时办理尊老金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次月终止发放尊老金。
2.因常州尊老金系统对老人死亡数据提醒框进行了调整,对于殡仪馆推送的死亡数据,系统会根据所属地区匹配同步显示在提醒框中,但后台不再自动注销。尊老金系统操作人员对提醒框中显示的死亡数据,需经核实后双击数据,点击确认后才能最终注销。各镇(街道)需每月对尊老金注销人员进行汇总,并填写《尊老金注销汇总表》(附件5)。
三、加大主动核查
(一)各镇(街道)要与当地派出所建立健全户籍人员变动信息的月度定期通报制度,形成派出所和所在地街道(镇)双向反馈信息的机制。各镇(街道)要定期核对新增、补发、迁入、迁出、死亡人员信息,并及时核查尊老金发放系统。
(二)社区居(村)委会要定期了解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尊老金领取情况;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核查情况于每年11月10日前书面上报市民政局,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程序予以纠正并公示。
(三)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已死亡,其亲属故意隐瞒信息以骗取尊老金的,由各镇(街道)负责追回款项。
四、实施动态管理
社居(村)委要通过日常走访、定期核查等手段获取老年人信息,做好调查摸底,对尊老金发放实施动态核查,确保尊老金不漏发、不错发、不重发,提高尊老金发放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尊老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尊老金发放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清单
附件3:溧阳市尊老金发放对象登记审核表
附件4:尊老金久悬户、两个月以上联系不到等对象补发表
附件5:尊老金注销汇总表
溧阳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
尊老金发放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清单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问题项目
序号
享 受 人 员 信 息
住址
发放
金额
已追缴
已补发金额
情况说明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补贴对象未填写申请表格
如有多人可续行
补贴对象身份不符合相关规定
(含不符合年龄的、篡改身份信息的)
补贴发放对象的银行账户不是本人
非本辖区户籍仍发放的对象
补贴对象死亡后继续领取补贴
补贴对象的补贴未按照标准发放
其他情况
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民政负责人(签字):
附件3
溧阳市尊老金发放对象登记审核表
社区居(村)委会 :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领取人姓名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市 镇 社区(村)
户籍所在地
申请类别
□80-89周岁
□90-99周岁
□100周岁以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与老人关系
经核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无误。经办人签名: 登记人签名:
老人或家属意见
(老人姓名)登记享受尊老金,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签字: 年 月 日
社区居(村)
委会意见
情况属实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镇民政办
意见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户口在我镇,符合享受 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条件,同意该同志从 年 月起享受尊老金。
说明:1、此表一式两份,由镇民政办以及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各留一份。2、审核时需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代老人申请签字者,注明与老人关系.
附件4
尊老金久悬户、两个月以上联系不到对象补发表
单位(盖章)
所属地区
身份证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80岁段
90岁段
补发金额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备注
月数
标准
附件5
镇(街道) 年 月份尊老金注销汇总表
注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