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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民政办)、村(社区):
现将中共常州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尊老金发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尊老金发放自查自纠工作,并进一步规范发放程序,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镇(街道)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需及时整改到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多发资金,务必负责追回。2020年11月25日前,各镇(街道)填写尊老金发放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表,并签字盖章后报送市民政局收集汇总。
附件:关于在全市开展尊老金发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溧阳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