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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落实好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城乡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现就组织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挖掘、展示、推广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城乡社区落地生根。
二、组织评选
(一)内容形式
各村(社区)围绕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弘扬时代新风等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体例可以包括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民歌等各种表述形式。
(二)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尊崇宪法和法律精神,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文明新风。
2.内容要贴近生活,务实管用,突出问题导向。有一定的地方特色,群众知晓度、认同度高。
3.言简意赅,通俗易懂,避免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简单重复。
(三)申报程序
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申报以村(社区)为单位,由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全面梳理,发掘整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村规民约向市民政局推荐。申报单位填写《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表》,于11月15日前报市民政局(联系人:阮蓉,电话:87278711,邮箱:446966786@qq.com)。
(四)组织评选
市民政局将联合市相关部门一同开展此次评选活动。评选通过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的方式,选出30个市级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11月中旬开始,11月底结束。
(五)表彰奖励
对于获得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村(社区)将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市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和报刊等媒体上大力宣传。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工作,广泛发动、深入发掘,确保此次评选取得实效,各镇(街道)报送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数量不少于辖区内村(社区)总数的20%。
二要宣传发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推动各村(社区)申报,同时利用此次机会加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宣传工作。把村规民约评选的意义、内容形式和方法途径向群众宣传,使群众了解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积极参加评选。
三要深入挖掘。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进行再总结、再检视,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展示、推广工作,不断提升村规民约的实效性。
附件: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表
附件
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表
申报机构
名 称
________村(社区)
所 属
镇(街道)
________镇(街道)
规约文本
(可另附页)
制定或者
修订过程
推广实施
典型做法
意 见
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