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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溧政发〔2015〕48号)和《关于印发<溧阳市养老机构安全提升工程奖补办法>的通知》(溧民发〔2016〕49号)文件精神,经现场核查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现决定下拨你院建设(改造)补贴 万元。请你们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常态化精准化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养老机构建设(改造)补贴审批表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印发
附件
溧阳市养老机构建设(改造)补贴审批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机构名称
补贴类型
床位数(张)
补贴金额
审批
普通
床位
护理型
1
溧阳市阳光生态颐养公寓
建设补贴
107
174
46.57
2
溧阳市天颐峪养生养老中心(溧阳市颐康护理院)
0
435
87
3
溧阳市瓦屋山生态养老公寓
消防改造补贴
15
总计
148.57
备注: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溧政发[2015]48号)文件精神,对社会力量自办的养老机构每床给予5500元的一次性补助,护理型床位每张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根据运营情况在5个财政年度内支付到位。溧阳市阳光生态颐养公寓为第四年发放,溧阳市天颐峪养生养老中心(溧阳市颐康护理院)为第一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