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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溧阳市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绩效再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
项目单位:溧阳市民政局
委托单位:溧阳市财政局
咨询单位:溧阳天目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 录
一、项目概况1-10
(一)项目背景1-2
(二)立项依据2
(三)项目主要内容与绩效目标3-5
(四)项目组织和实施情况6-7
(五)项目资金预算和使用情况7-10
二、绩效再评价工作及组织实施情况10-13
(一)绩效评价思路10
(二)再评价组织实施情况11
(三)再评价的方法12
(四)评价指标、权重和设计12-13
三、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指标状况13-18
(一)评分结果13
(二)主要绩效指标分析14-18
1.投入类指标分析14
2.管理类指标分析14-15
3.产出类指标分析15-17
4.效果类指标分析17-18
四、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主要成绩18-19
(一)工作机制较健全,充分发挥保障职能18
(二)受补贴对象满意度高,社会效益明显18-19
五、项目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9-20
(一)工作流程仍需细化19
(二)制度体系仍不够健全,个别条款不细化、难操作19-20
(三)申报材料规范性不高,系统录入存在错项20
(四)动态管理不够到位20
(五)档案管理不规范20
六、政策建议21-22
(一)加强部门协调,明确工作任务21
(二)优化制度体系,确保政策细化、可操作21
(三)加强政策宣传,同时规范申报材料21
(四)积极落实动态管理,强化监督责任22
(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22
附件23
2019年溧阳市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绩效再评价报告
溧阳市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常政规〔2010〕10号)、溧阳市财政局《溧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溧财绩〔2012〕4号)等文件要求,溧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委托我们对“2019年度溧阳市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客观评定,以全面了解该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和效益情况,总结项目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从而保证项目持续开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的规定执行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投入、管理、产出、效果四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制定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文件。2016年12月,溧阳市政府印发《市政府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16〕75 号),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精神,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二)立项依据
本项目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市政府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115号)、《关于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16〕75号)、《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溧民发〔2016〕150号)、《关于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补充通知的解释口径》(溧民发〔2018〕213号)等文件。
(三)项目主要内容与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基金由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两级财政支持,2019年计划安排9931万元资金(其中:县级财政5417万元,镇财政4514万元),主要用于两方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产生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长期照护重度残疾人。
(2)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的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的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佳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的10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有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我市低保标准差额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我市当年度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承担,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两级财政各半承担。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城镇120元/月·人、农村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城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市财政承担,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两级财政各半承担。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重复享受。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2、绩效目标
“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基金2019年计划安排9931万元资金(其中:县级财政5417万元,镇财政4514万元),项目年度预算绩效总目标设定情况如下:牢固树立公共财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足额列支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积极推行补贴金社会化发放;对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发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应补尽补,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为客观评价资金使用成效,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我们在本项目自评价指标的基础上,适当优化完善了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
项目实施的产出指标共有8项,其中产出数量2项、产出质量5项、产出时效1项。产出数量指标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产出质量指标包括:标准核定准确性、信息比对率、应补对象补贴率、新增保障对象公示率、动态管理率;产出时效包括:两项补贴按时发放率。
表1.1 产出指标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目标值
产出数量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
人
12011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
6193
产出质量
标准核定准确性
%
100%
信息比对率
应补对象补贴率
新增保障对象公示率
动态管理率
产出时效
两项补贴按时发放率
(2).效果指标
项目实施的效果指标共有3项,其中社会效益2项、满意度1项。社会效益指标包括: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或被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率、群众对两项补贴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指标包括:受补贴对象满意度。
表1.2 效果指标表
社会效益
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或被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率
群众对两项补贴政策的知晓率
满意度
受补贴对象满意度
(四)项目组织与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与部门职能
为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我市相关部门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市民政局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残联组织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证发放管理,协同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审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所需资金保障。
2、项目实施情况
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在落实过程中坚持残疾人最迫切需求和政府保障能力相适应。坚持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建立和完善标准统一、便民利民的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机制,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
(1)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审核流程一般为: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办)依托社会救助服务窗口5个工作日内初审——市残联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常州市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平台”核查相关人员经济信息,于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经济状况核对结果报告——市民政局审定,确定补贴项目及标准——镇政府(街办)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拨付资金。
(2)资金拨付
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申请当月享受补贴。两项补贴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要求按月每月10日发放。
(3)项目管理
根据《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溧民发〔2016〕150号)文件要求,建立定期复核机制,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户籍迁出溧阳、死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其它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情形进行复核,每个月的 25 日前按申报程序上报。市民政部门、残联对上述对象进行清理,并从下一个月起停止发放补贴,并完成动态情况的数据录入工作。
(五).项目资金预算和使用情况
1、预算情况
2019年本项目预算9931万元,其中:城市户籍预算903万元、农村户籍预算9028万元。城市户籍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农村户籍由市级财政承担50%、乡镇配套50%,因此市级财政预算为5417万元。从补贴内容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预计补贴12011人、预计补贴额为9307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预计补贴6193人,预计补贴额为624万元。
2、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实际发放两项补贴共8518.9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4614.19万元、乡镇配套3904.71万元。从补贴内容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约10197人 ,补贴金额为7928.7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约5914人,补贴金额为590.2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为85.18%。
表1.3 两项补贴实际使用情况表
按专项资金补贴对象归集
预算金额
核查资金使用
人员
金额(万元)
低保家庭内的重残人员数
625
232
476
171.08
低保家庭内的非重残人员
879
217
604
162.33
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员数
6098
5760
5150
5061.46
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员数
403
78
446
81.86
低保家庭外的有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员数
3807
2874
3332
2348.5
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一户多残、以老养残
199
146
189
103.48
城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
611
88
538
76.34
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
5582
536
5376
513.85
合计
9931
16111
8518.90
单位:万元
表1.4两项补贴预算执行情况表
资金来源
预算(万元)
实际(万元)
占比
执行率
市级财政
5417
4614.19
48.47%
85.18%
乡镇配套
4514
3904.71
41.03%
86.50%
85.78%
项目
预算
实际
预算执行率
人数(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9307
7928.70
10197
85.19%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24
590.20
5914
94.58%
表1.5两项补贴预算执行情况表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预算为9307万元,实际发放7928.70万元,预算执行率85.19%;计划补贴12011人,实际补贴10197人。
从各乡镇(街道)的补贴情况看:别桥镇、上兴镇、溧城镇3镇补贴金额较高,共计2802万元,占补贴总额的35.33%,补贴人数也较多,共计3523人,占补贴总人数的34.54%。相对而言,埭头镇、上黄镇补贴金额较少,分别为319.72万元、343.46万元,占补贴总额的4.03%、4.33%,补贴人数也较少,分别为409人、451人,占补贴总人数的4.01%、4.42%。
表1.6 各镇(街道)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情况表
乡镇/街道
投入资金
补助人数
2019年末数(人)
别桥镇
947.70
11.95%
1177
11.54%
戴埠镇
598.88
7.55%
790
7.75%
南渡镇
892.24
11.25%
1138
11.16%
天目湖镇
887.64
11.20%
1117
10.95%
埭头镇
319.72
4.03%
409
4.01%
溧城镇
922.49
11.63%
1128
11.06%
昆仑街道
539.77
6.81%
748
7.34%
上兴镇
931.81
11.75%
1218
11.94%
社渚镇
714.33
9.01%
960
9.41%
竹箦镇
830.67
10.48%
1061
10.41%
上黄镇
343.46
4.33%
451
4.42%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预算为624万元,实际发放590.19万元,预算执行率94.58%;计划补贴6193人,实际补贴5914人。
从各乡镇(街道)的补贴情况来看:别桥镇、南渡镇、天目湖镇3镇补贴金额较高,共计286.38万元,占补贴总额的48.53%;补贴人数也较多,共有2932人,占补贴总人数的49.58%。上黄镇补贴金额最少,仅5.56万元,占补贴总额的0.94%,补贴人数也最少,仅58人,占补贴总人数的0.98%。
表1.7 各镇(街道)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情况表
104.68
17.74%
1075
18.18%
23.31
3.95%
239
4.04%
90.93
15.41%
919
15.54%
90.77
15.38%
938
15.86%
32.51
5.51%
340
5.75%
77.35
13.11%
632
10.69%
40.94
6.94%
421
7.12%
59.67
10.11%
622
10.52%
29.84
5.06%
310
5.24%
34.62
5.87%
360
6.09%
5.56
0.94%
58
0.98%
100.00%
二、绩效再评价工作及组织实施情况
(一)绩效再评价思路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迅速成立评价工作小组,首先,明确本次绩效评价项目基本情况,与委托方签订绩效评价业务约定书,根据所承接项目的具体情况,完善评价体系,布置相关数据表的填报和调查问卷的发放工作。在数据填报结束以后进行数据现场核查,复核绩效评价指标表中各项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其次,与溧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的工作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项目开展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困难、问题;随机抽查申报材料,核查申报审批资料的规范性及符合性;对项财政资金支出的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及汇款单等资料进行检查,核查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及规范性。
在数据整理分析阶段,对调查信息、基础数据、指标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对回收满意度问卷进行分析。该部分工作作为评价结论的依据,是整个评价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
最后,在汇总各类信息数据之后,进行指标数据的总体评估,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二)再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评价的组织方式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方式进行,由溧阳市财政局、溧阳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1.财政局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2.民政局在财政局的指导下,负责指标体系的研究和制定;负责制定绩效目标和标准,填报业绩值,并进行自评价。
3.溧阳天目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溧阳市财政局委托,负责项目的再评价工作,在数据复核和分析整理的基础上,独立出具评价报告。
(三)再评价的过程
再评价工作从2020年6月启动至2020年8月完成。具体分为工作部署、数据填报、现场调研与核查、汇总分析、综合评价等阶段。
(四)绩效再评价的方法
1.政策文献研究法
通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和政策,并通过对文献和政策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科学认识的方法。
2.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
针对项目特点,设计调查问卷,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收集和分析调查问卷,进行评价和判断的方法。在对“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的效果指标进行评价时,为了客观测定专项资金的社会效果,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向受资助对象发放问卷了解满意度情况。
3.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绩效管理工作。再评价时要通过实际的业绩值和设定的业绩值的比较来得到绩效的得分。
(四)评价指标、权重设计
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绩效评价方法,依据公共支出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结合项目资金的使用现状和管理状况,制订了投入、管理、产出、效果四大类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23项三级指标。
投入类指标主要体现预算资金的编制情况及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管理类指标主要体现财务管理情况及项目管理情况;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主要反映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和满意度情况等。
根据财政绩效评价关注的重点及其在本类指标中的相对重要性,分别赋予不同的权值。四大类指标的权重分别为:投入类与管理类35分,产出类40分,效果类25分。
基本评分规则:定性指标,按照完成程度,分为五级(A、B、C、D、E),分别得权重分的100%、80%、60%、40%、0。定量类指标:投入与管理类指标,根据完成率*权重值得出;产出类指标,完成率为100%-130%的得权重值的满分,完成率低于100%或超过130%的,每降低或超过一个百分点,相应扣减权重值的1%;效果类指标,完成率大于等于100%的得权重值的满分,完成率低于100%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减权重值的1%,满意度指标根据完成率*权重值得出,完成率低于60%的,得0分;某项指标未测算的,酌情扣分。
三、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一)评分结果
从绩效指标来看,2019年度“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评价的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溧阳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总体上完成良好。对照绩效再评价指标的标准值和业绩值,按照确定的权重进行计算,最终得出再评价总分为86.27分,评定等级为良好。其中效果类指标完成最好,得分率为95%。
图3.1各类指标得分情况
指标
投入
管理
产出
效果
得分
权重
18
17
40
25
100
15.77
14.20
32.55
23.75
86.27
(二)主要绩效指标分析
1.投入类指标分析
投入类指标包括资金预算、资金落实2项二级指标,预算的科学性、预算的精确性、预算编制程序规范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资金使用率等6项三级指标。
本项目预算编制程序规范,资金到位及时,但在预算的科学性及资金使用率上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市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为85.18%、乡镇配套资金预算执行率为86.50%,使用效率一般。
表3.1 投入类指标完成情况表
目标
完成率
资金预算
预算的科学性
科学
一般
50%
预算的精确性
精确
较精确
90%
预算编制程序规范性
规范
资金落实
资金到位率
到位及时率
资金使用率
2.管理类指标分析
管理类指标包含项目管理、财务管理2项二级指标,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过程规范性等6项三级指标。
总体来看,项目制度体系较为健全,管理过程较为规范,财务行为合法合规,会计信息质量高,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制度条款不够细化或难于操作,纸质档案管理不规范,收入核定未留材料证明,定期复核情况无台账记录等。这也一定程度影响项目的可控性。
表3.2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较健全
60%
项目管理过程规范性
项目结果可控性
可控
较可控
80%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健全性
财务行为合法合规性
合法合规
会计信息质量
优
产出类指标有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项二级指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标准核定准确性等8项三级指标。
(1)产出数量指标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计划补贴12011人,实际补贴10197人,85%完成目标。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计划补贴6193人,实际补贴5914人,完成目标的95%。
表3.3 产出数量类指标完成情况表
85%
95%
(2)产出质量指标
本项目在信息比对和应补对象补贴率方面完成较好;但在新增保障对象公示率、动态管理率等指标上存在不足。
标准核定准确性:总体来看核定较为准确,但仍有个别补贴对象标准核定错误。如系统中“庄会清”生活补贴类别为“低保外-有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听力重度残疾”,实际为“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补贴金额正确,该错误为工作人员勾选错误导致。
信息比对率:所有补贴对象都由残联、民政局审核数据,由常州市经济比对中心比对社保、公积金数据。
新增保障对象公示方面:存在公示材料缺失、公示流程未按规定开展等问题。
动态管理方面:2019年对230名对象进行了标准变更(核减相应的收入并差额发放),对161名有企业在缴社保记录享受“两项补贴”的予以注销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对24名有退休收入且超过“两项补贴”发放标准的予以注销生活补贴,对38名有企业在缴社保记录且享受护理补贴的予以注销护理补贴。因目前系统未能实现实时监测补贴对象信息,仅依靠民政部门联和各乡镇每半年一次核查,导致固定收入改变、残疾证等级变化等因素造成的补贴标准改变不能及时被发现,动态管理不够到位。
表3.4 产出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表
66%
40%
本项目补贴按时发放率完成情况一般,有部分月份晚于10日发放。
表3.5 产出时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75%
效果类指标包含社会效益、满意度2项二级指标,“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或被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率”、群众对两项补贴政策的知晓率、受补贴对象满意度3项三级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有2项指标,其中“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或被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率”指标100%完成。另外电话回访调查中发现有部分补贴对象对政策不够了解,群众对两项补贴政策的知晓率为75%。
表3.5 效果指标完成情况
0
(2)满意度
本项目发放并回收问卷243份,其中有效问卷243份。满意度问题由对“补贴资金在政策宣传、解释方面是否满意、补贴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是否满意、补贴资金审核发放过程中的公平性是否满意、补贴资金总体评价”5项指标构成。
经调查,该项目满意度水平颇高,受补贴对象整体满意度为100%。
各明细指标评价情况详见《附件1 绩效评价指标表》。
四、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主要成绩
(一)工作机制较健全,充分发挥保障职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我市相关部门形成了由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残联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协同做好审核工作;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各部门协同作战,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2019年溧阳市各级财政共投入8500多万元保障资金,惠及全市一万多名困难残疾人和六千多名重度残疾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残疾人的生活压力,提高部分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受补贴对象满意度高,社会效益明显
从满意度调查的结果看,满意度达到100%,补贴对象总体满意水平颇高。且全年未发生任何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或被纪委、监察、审计部门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实施,得到了受补贴对象的普遍认可,有效缓解了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的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对残疾人的生存发展权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五、项目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项目管理和使用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工作流程仍需细化
因残疾证为残联发放,审核工作全部由残联完成,而残疾证等级作为发放标准认定的重要依据,民政部门不能掌控该环节,难以了解残疾人的真实情况,可能会导致发放标准认定错误等情况。
(二)制度体系仍不够健全,个别条款不细化、难操作
如文件规定享受护理补贴的条件之一是“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办理程序中仅指出“需提供因残疾产生的需要长期照护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但未有实施细则或认定标准,未明确需提供哪些材料来证明此类支出,较难衡量判定。民政部门实际执行时以村委开具的长期照护证明为依据,未有更细化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佐证。
再如文件中关于“低保家庭外有/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的相关规定,固定收入的核实及变动难以准确、实时的获取。实际执行中多是依托残疾人主动上报、村委与乡镇社保部门对接查询收入状况。而目前使用的常州市经济核对中心,难以全面核对补贴对象个人经济状况,且系统无实时比对功能,只在第一次申请补贴时进行经济核对,日常只能依赖工作人员的抽查与复核。文件条款的不细化和系统的不完善,均导致了实际操作过程的难度增大。
(三)申报材料规范度不高,系统录入存在错项
申报材料主要由村委收集,但村委可能对政策、执行口径并不了解,导致上交材料不够规范,尤其是公示材料欠缺较多。
另外,我们抽查了36份系统样本,其中“庄会清”生活补贴类别实际为“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系统中误录入为“低保外-有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听力重度残疾”,补贴金额正确。
(四)动态管理不够到位
目前乡镇与市社保网络信息平台、溧阳人社局系统和常州市经济核对中心未实现联网,基本信息未能实现实时监测、比对和动态管理,而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多,核查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目前民政部门联合各乡镇每半年对所有补贴对象进行全面核查,这也导致存在信息不能及时更新、发放标准未及时改变等情况,“应补尽补、应退进退”的动态管理不够到位。
(五)档案管理不规范
我们在对申请材料进行抽查时发现,纸质材料堆放较杂乱,且未进行分类和有序的整理归档,导致查阅困难,档案利用率不高。
六、建议
通过综合评价和分析,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部门协调,明确工作任务
加强民政部门、残联及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积极履行各部门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再细化流程,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二)优化制度体系,确保政策细化、可操作
结合日常管理要求优化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护理补贴实施细则,明确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的衡量标准、支撑依据;探讨更精细的划分收入及相应设定补贴标准的可行性,确保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准确、简便、高效。
(三)加强政策宣传,抓好基层工作,同时规范申报材料
各乡镇街道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及相关工作职责,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各种渠道,将补助的资格条件、标准、发放渠道和领取方式等内容向群众公示,便于群众随时查看,切实做到宣传工作齐门挨户,家喻户晓。要采用灵活多样形式宣传解读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使残疾人及其家属了解政策内容和基本申领要求,做到应补尽补。同时也要准确把握补贴对象条件标准,尊重残疾人申领意愿,强调自愿申请。还要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残疾人经济状况核对,同时建议将收入的具体核查过程落实到纸面并随收入证明一并归档,确保有据可查,夯实基础工作。
(四)积极落实动态管理,强化监督责任
加强动态管理。要统筹建立统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加强对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带有“高压线”性质的民生保障资金,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审核、补贴发放等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力戒人情补、关系补、错补。要注重复核与检查,建立定期复核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对基层审核部门的工作指导,强化监督责任。
(五)制定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合理的规章制度能够对档案管理工作形成有力的约束,才能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要立足于时代的发展,利用现代化技术对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对纷繁复杂的档案信息进行分类、标引的有效管理,使档案信息能充分发挥最大的利用价值。
溧阳天目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0二0年七月二十八日
2019年溧阳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投入类
3
1.5
2.7
2.57
小计
1.80
2
1.60
5
4.25
4.75
4.50
5.00
3.30
2.00
3.75
15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