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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民政办:
为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的通知》(〔2020〕113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溧民发〔2020〕11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批准你镇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如下:
一、9月份基本生活保障金
你镇9月份困境儿童 378 人,下拨生活保障金 253032.5元。其中孤儿 76 人,生活保障金 147820 元;监护缺失 16 人,生活保障金 31120 元;无力监护 11 人,生活保障金 21395元;重病儿童 14 人,生活保障金 13615元;重残儿童 261 人,生活保障金 39082.5 元。
二、因提标,补发7月份、8月份基本生活保障金
补发你镇7月份困境儿童 374 人,生活保障金 62232.5 元。其中孤儿 76 人,生活保障金 11020元;监护缺失 12 人,生活保障金 6060元;无力监护 11人,生活保障金 5555 元;重病儿童 14 人,生活保障金 1015 元;重残儿童 261 人,生活保障金 38582.5 元。
补发你镇8月份困境儿童 381人,生活保障金 64757.5 元。其中孤儿 76 人,生活保障金 11020 元;监护缺失 15 人,生活保障金 7575 元;无力监护 11 人,生活保障金 5555元;重病儿童 14 人,生活保障金 1015 元;重残儿童 265 人,生活保障金 39592.5 元。
希各镇(街道)健全台账资料,严格发放手续,确保做到数据全面真实、人员不漏不重。
溧阳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镇(街道)财政所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