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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民政办:
为帮助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省级城乡困难群众2020年节日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19〕9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孤儿群体发放节日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你镇(街道)共有城乡困难群众5685 名,发放节日补助资金 56.85 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 3706 人、 37.06 万元,农村五保对象 1834 人、 18.34 万元,其中城市“三无”老人 61 人、 0.61 万元,城市“三无”老人直拨 11 人、 0.11 万元,孤儿 84 人、 0.84 万元。
希望各镇(街道)健全台账资料,规范发放手续,加强监督、专款专用,确保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将补助金发放到位。节日补助资金应按照补助对象原资金支出渠道实行社会化发放。
溧阳市民政局
2020年1月7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抄 送:各镇(街道)财政所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