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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财政所:
为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常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补贴的通知》(常财社[2020] 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结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常州市统计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2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5.4%,符合启动临时价格补贴条件),对低收入群体发放2月份临时补贴130元(含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以现有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为主,包括: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城市“三无”对象、孤儿。2020年2月份核准你镇(街道)享受临时补贴的城乡困难对象合计 10806 名、下拨一次性临时补贴资金77.935 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 307 名、一次性临时补贴资金 3.991 万元,农村低保对象 3358 名、一次性临时补贴资金 21.827 万元;城市低保边缘对象195 名、一次性临时补贴资金2.535 万元,农村低保边缘对象 1668 名、一次性临时补贴资金 10.842 万元;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残城市居民 539 名、一次性临时补贴资金 7.007 万元,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残农村居民 4596 名、一次性临时补贴资金 29.874 万元;城市“三无”对象59 名、一次性临时补贴资金 0.767 万元,其中直拨11 名、一次性临时补贴资金 0.143 万元;孤儿 84 名、一次性临时补贴资金1.092 万元。
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保边缘对象、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残城市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临时补贴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边缘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残农村对象临时补贴由市、镇(街道)财政各半负担,其中农村五保对象补贴金先由镇(街道)财政全额发放,市财政承担的部分按实追加。
希各镇(街道)认真落实临时补贴政策,严格发放手续,足额匹配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边缘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残农村对象的临时补贴资金,尤其要做好五保对象的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将2月份临时补贴资金发放到各类困难群众手中,于2020年3月31日前发放到位。
(此文件公开发布)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民政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8日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