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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财政所:
为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结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4月份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常价联[2020]7号)要求,对低收入群体发放4月份价格补贴142元。价格补贴发放对象包括: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20年4月份核准你镇(街道)享受价格补贴的城乡困难对象合计 10705 名、下拨一次性价格补贴资金 84.468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04 名、一次性价格补贴资金4.3168 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344 名、一次性价格补贴资金 23.7424 万元;城市低保边缘对象 186 名、一次性价格补贴资金2.6412 万元,农村低保边缘对象1588 名、一次性价格补贴资金 11.2748万元;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残城市居民 541 名、一次性价格补贴资金 7.6822 万元,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残农村居民 4581 名、一次性价格补贴资金 32.5251 万元;城市“三无”对象 57 名、一次性价格补贴资金 0.8094 万元,其中直拨 11 名、一次性价格补贴资金 0.1562 万元;孤儿 84 名、一次性价格补贴资金 1.1928 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0名、一次性价格补贴资金 0.284 万元。
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保边缘对象、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残城市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补贴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边缘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残农村对象价格补贴由市、镇(街道)财政各半负担,其中农村五保对象补贴金先由镇(街道)财政全额发放,市财政承担的部分按实追加。
希各镇(街道)认真落实价格补贴政策,严格发放手续,足额匹配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边缘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残农村对象的价格补贴资金,尤其要做好五保对象的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将4月份价格补贴资金发放到各类困难群众手中,争取在指数发布的当月内将价格补贴发放到位。
(此文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民政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6日
溧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