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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432/2020-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司发〔2020〕8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4-1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百日会战”专项活动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的通知
溧司发〔20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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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局相关科室,各专业调解组织: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扎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关键阶段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服务保障全市“四大试点”工作,按照“法润溧阳•2020春风行动”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会战”专项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系列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全力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优势,扩大专业化调处、社会化调处调处影响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溧阳落地生根,服务保障全市“四大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行,为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安全生产突围、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安排
活动从3月下旬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
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及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处置预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使全系统特别是广大人民调解员、调解组织和百姓议事堂理事积极投身到专项活动中。要广泛宣传专项活动,真正使专项活动人人知晓,全员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5月底)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集中力量对涉及人数多、调解难度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攻坚。发挥村级“百议堂”实质性功能,结合网格化治理,优化整合职能,资源统一调配,突出法治引导,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运用大数据开展分析研判,掌握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发布矛盾纠纷预警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及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三)总结阶段(6月上旬)
挖掘总结“百日会战”专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要坚持全面排查,严格落实“网格排查不漏一处”“复工排查不漏一企”“‘线上’排查不漏一人”的要求,发挥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实战功能,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百议堂”等建设融合推进,结合网格化治理,动员组织人民调解员、百姓议事堂理事深入到责任网格片区内的街巷、村组、楼幢、社区、企业等进行拉网式、兜底式排查摸底,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和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突出重点排查,高度关注疫情波及的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用工管理、工资发放、合同履行、租赁等方面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要加大排查密度,镇(街道)每周至少要组织排查一次,重点、特殊时段要进一步加大排查频次和密度。
(二)强化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优势,形成合力,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明确责任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对积案纠纷,要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攻坚,确保矛盾不堆积、纠纷不激化;对有来市去省进京访、群访集访、重复访可能的矛盾纠纷,一律提请实行领导包案制,将其导入法治化轨道。
(三)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加强矛盾纠纷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应用,结合非诉纠纷解决综合平台的运用,构建“分级诊疗”纠纷化解机制。特别是针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因债权债务、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要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四色预警”工作体系。
(四)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要认真执行信息通报制度,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村(社区)调委会要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每天向所在地司法所报告,各司法所每天向市司法局报告。对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或激化为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涉及人数较多、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要按程序及时报告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市司法局。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活动作为当前司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摆上显著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形成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市域治理等全局工作谋划和推进专项活动的开展,要主动向所在的党委政府汇报活动部署安排、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百日会战”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抓工作落实。要深入一线,强化责任、包干负责,以实战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公调、诉调、访调等对接机制的优势,努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要注重整合内部资源,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为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咨询服务和法律建议,形成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要把开展专项活动与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起来,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三) 加强信息宣传。要加强对专项活动宣传策划,深入挖掘总结活动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要有效运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融媒体平台多渠道发布推广活动内容、服务渠道、具体成效等,持续营造“百日会战”品牌影响,推动专项活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各司法所每月至少编撰一篇工作信息报送市局和所在党委政府。要根据专项活动各阶段时间安排,对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和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溧阳市司法局
2020年4月2日
溧司发〔2020〕8号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会战”专项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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