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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城管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单位、局相关科室要迅速贯彻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多措并举,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单位、局相关科室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学习教育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使安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入脑入心,安全工作时刻牢记。重点开展安全作业操作规范培训,特别加大对环卫、园林、驾驶员等一线职工的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二是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局相关科室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梳理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迅速整改消除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三是要强化汛期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各单位、局相关科室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结合自身工作,对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和评估,提早介入,超前防范,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作风建设。各单位、局相关科室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要强化管理和落实,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规范、经常、到位,加大日常作业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切实扛起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政治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五是要严格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督促各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措施和要求。对问题排查不全面、隐患整改不彻底导致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