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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城管中队、江苏中关村综合管理局、天目湖镇综合执法局、社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天目湖生命康原中队,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对标张家港,文明新溧阳”的总要求,按照“全面治理、疏堵结合、打防并举、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清理整治非法小广告,切实解决我市非法小广告反弹问题,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打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
二、整治时间
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2020年7月17日~7月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由市城管局组织验收。2020年7月底开始为长效管理阶段,由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进行监督考评。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市域1535平方公里范围。
(二)整治内容
1.清理整治全市范围内所有社区(村、居)、公路、道路、桥梁、高速高铁沿线、树干、线杆、箱体、路面、立面、工地板房、围墙围挡和其他构建物上各类喷涂、张贴、刻画、发放的非法小广告。
2.依法依规查处张贴、喷涂、刻画、发放以及印制非法小广告的源头。
四、任务分工
(一)各镇城管中队、江苏中关村综合管理局、天目湖镇综合执法局、社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天目湖生命康原中队:负责辖区内所有非法小广告清理整治(明确由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的除外)。合理规划设置“便民信息栏”,引导便民小广告有序张贴,定期更新信息内容和保洁维护。督促村居、社区和物管企业加强管控,及时制止张贴、喷涂、刻画、散发小广告的行为。
(二)市公安局:负责交通标志标牌、信号灯及配套设施上非法小广告清理整治。依法打击涉嫌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涉赌涉黄涉毒、私刻公章、伪造票证、非法行医、收售药品等违法行为。禁止开锁公司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宣传。对在车行道内散发非法小广告的人员实施警告或罚款处罚。对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殴打小广告清理人员等行为进行处理。会同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开展清掏非法小广告窝点行动。
(三)市城管局:负责城区市政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立面、路面和管辖公园、绿化、广场、游园、菜场、公交站台、公厕、线杆、箱体等公共设施上非法小广告的清理整治。执法大队负责对街头非法张贴、喷涂、刻画、发放小广告的行为人进行教育和处罚,对组织、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宣传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并责令其及时清除;负责收集汇总各单位报送的非法小广告资料及相关证据,及时抄告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做好机主申请复机的受理与审核工作。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苏浙皖边界市场、江南春商城等集贸市场内外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整治。负责对含有违法内容小广告的印制企业和发布单位进行查处。禁止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宣传。
(五)市住建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对所有建设(收储、拆迁、在建、市政)工地内外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加大房地产销售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管,对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房地产销售、出租的企业开展约谈告诫。
(六)市交运局:负责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1号公路用地范围和高速高铁建筑控制区内及其桥梁和车站、公交站台上非法小广告的清理整治。督促属地政府做好辖区乡村公路、桥梁等公共交通设施上非法小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
(七)市卫健局:加大对非法行医、违法执业、未经许可擅自执业行为的打击力度。禁止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医疗宣传、招揽业务。
(八)市文广旅局:依法查处旅行社、导游人员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宣传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督促旅游度假区和各类景区景点做好各自辖区内的非法小广告清理整治工作。
(九)市税务局: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以及私自印制发票、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违法行为。
(十)市教育局:整顿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对利用非法小广告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培训机构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十一)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非法小广告长效管理的监督考评工作。负责受理城管局抄告、市民举报等各类非法小广告电话号码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送通信公司实行停机处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做好停机和申请复机的备案工作。
(十二)市联通、移动、电信等通信公司:负责对市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移送的各类非法小广告所涉及的电话号码实行停机处理。妥善处理好由此引发的用户申诉、投诉及申请复机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非法小广告治理工作,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城乡面貌的重要环节。要组建工作班子,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完善管理机制,务求抓细抓常一抓到底。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要牵头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建立工作群便于信息沟通。
(二)构建治理体系。各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工作中相互支持,发挥整体合力,全面消除盲区。坚持源头管控、媒体宣传、群众参与齐头并进,始终保持严禁、严管、严査态势,全面封杀非法小广告,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管理体系。
(三)规范管理标准。各单位要注重非法小广告取证工作,拍摄近景、远景照片固定证据(远景照片应有参照物)再行清理。重点区域非法小广告要随有随清,其他区域非法小广告存留时间不超过8小时。张贴类小广告清除后表面干净整洁,不留花斑;喷涂、刻画类小广告清除后与原色基本保持同色;清除作业完毕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四)及时报送信息。市城管局具体负责信息资料的备案和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分类整理电话号码、证据照片和详细地址并制成WORD文档,按照格式规范填写(详见附件)。7月2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定期将证据照片和附件表格彩色打印稿,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表格报送至市城管局市容管理科(地址:凤凰路66号510室;联系人:黄勇;联系电话:13921060897)。
(五)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利用“12345”、数字化城管和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三平台”,加强网格化巡查和监督考评,推动非法小广告治理工作常态长效、常抓常新。对于推诿拖延、敷衍塞责的,市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市委、市政府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