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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溧阳市城市管理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分工,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肖福海同志为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同时通过机构改革工作再次明确政务公开专门科室为局办公室,并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二是及时主动公开。按时发布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2019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252条,内容包括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务信息、人事信息、业务工作和部门动态等。三是规范申请办理。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截止目前,所有依申请公开都已按期答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新要求,由局办公室作为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责任科室,做到了及时受理、按时规范办理、答复,按照要求登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材料齐备,及时归档。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而被投诉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1
24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4
+22
329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275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方面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深入,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另一方面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其次是信息更新还应更注重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溧阳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围绕民意关切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1.积极保障政府网站内容。在完成日常内容保障要求的同时,围绕城区道路停车管理热点问题发布了一期热点回应,在政府网站以及溧阳论坛同步发布;城市管理工作调查问卷同时被溧阳、常州网站录用。
2.积极保障新闻宣传工作。在常州市级以上媒体发布各类宣传29篇,其中学习强国推送3条;在溧阳时报针对城管工作发表专版6篇,同时开办城管杂志3期,展示城管工作,树立良好形象。
3.积极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完成11件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满意率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