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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2019年溧阳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了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溧阳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结合实际不定期召开会议,明确了一名副局长为分管领导,负责推进、指导、监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局办公室作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由办公室一名同志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并报市政府办电子政务科备案,做到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二)积极主动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法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发布的信息认真核对,按照规定做好公开性审查,并做好属性标注,确保内容完整,归入的类别正确。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保更新及时。2019年我局在政府网上公开各类信息23条。(三)规范申请办理。制定了《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受理方式等内容。今年我局共受理8件依申请公开(含下属事业单位),其中4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转至2020年办结。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3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
672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2
1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31.147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关于“本年度办理结果-(六)其他处理”的说明:2件其他处理分别是1件申请内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1件申请内容部分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信息,部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9年,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内容还不够全面,标准还不够严格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下阶段,市人社局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切实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市人社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