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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溧阳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积极主动公开。规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72条。二是规范申请办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溧政办发〔2019〕37号)的文件要求,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2019年度溧阳市自然资源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27件,已办结124件,流转下年3件。三是管理政府信息管理。在政府信息形成过程中,均按照规定做好公开性审查,并做好属性标注。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按时移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四是狠抓平台建设。将溧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根据《条例》要求,明确政务公开栏目,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要素。五是严格监督保障。建立相关信息公开保障监督机制制度,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而被投诉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162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14
43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19.181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7
3
9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4
(七)总计
124
1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关于“本年度办理结果-(六)其他处理情况”的说明:4件告知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分别向相关信息的制作或保存机关申请公开。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事政务公开的专业人员不够,专业素养有待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溧阳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先后围绕舆情管理、新媒体建设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舆情信息及时处理。2019年度,在人民网、江苏卫视公共频道、溧阳论坛等渠道收到网络舆情21件,网上公开回复4件。
(一)规范管理新媒体建设。溧阳市不动产登记交易微信公众号2019年度共更新信息57条,新增登记业务的网上预约、进度查询、证明核验等功能,切实做到“多让数据在网上跑,少让群众来回跑”,持续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
(二)稳妥办理建议提案。高质量完成8件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溧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