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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住建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44312/2020-0001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住建局
产生日期:2020-12-25 发布日期:2020-12-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住建局认真开展法治宣传、行政能力教育培训,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下面就住建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依法行政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科室职能,结合局机关科室、人员调整,及时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会、办公会把依法行政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将依法行政内容列入局对各科
住建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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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住建局认真开展法治宣传、行政能力教育培训,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下面就住建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依法行政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科室职能,结合局机关科室、人员调整,及时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会、办公会把依法行政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将依法行政内容列入局对各科室目标管理内容进行考核,把依法行政融入日常工作中,与部门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有序推进。目前有建设管理中心、房产管理中心、市政建设管理处、人防指挥管理中心、城建监察大队等多个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科室,有执法证人数111人。

2.强化法律顾问服务。常年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承担本单位法律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优势,在做出重大决策问题和把握不准的专业性问题前先组织律师座谈,征求律师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先后参加合同协议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代理诉讼案等工作20余次。由局顾问律师对行政处罚的各案件都进行法律审查,出具《律师意见书》,确保每个案件所运用的法律法规、案件证据材料、办案流程等准确无误,逐步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法律意识。

3.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托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审查清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证新申领考试,执法力量充实。

(二)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法治教育。结合支部生活日,将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内容纳入体人员会学习计划,提升理论素养和法治意识。

2.注重专业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等行业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今年开展了溧阳市建筑行业法务知识培训班,着力提升全市建筑企业相关人员的法律素质。组织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10余次。同时,积极参加省、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法律法规培训活动,组织建设系统干部参加执法监察、依法行政、建筑质量安全等培训10余次。

3.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建设宣传工作,如宪法宣传周、法律知识竞赛答题、法治宣传进工地、进社区活动等,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并通过报刊、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动态,让群众近距离了解执法工作。

(三)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等,并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流程等,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借助省监督管理平台实现执法人员和执法事项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将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重大执法决定通过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后作出最终决定,要求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确保重点执法决定正确。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积极配合司法局,集中开展规范化文件清理行动,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从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民法典涉及等多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提出保留、修改、清理意见,保证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等上位法保持一致和协调。按照《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全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进行清理,共计清理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

3.认真开展各项行政许可、执法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工作。2020年全年,局窗口依照既定程序,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86件。其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2件、道路挖掘许可12件(5月以后,按规定划转行政审批局),办理预售许可52件、不予许可数0件,按时办结率100%。

严格遵守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的原则,2020年度共计办理19件行政处罚案件,罚没金额85.47万元。其中危大工程未按规定施工案件1件;串通投标案件4件;防尘降尘措施未落实案件10件;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案件4件。

编制《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针对国务院最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住建局的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对机关行政执法的有关事项如规定时间和内容程序的修改之处进行了说明。2020年度,住建局信息公开数量为15件。

4.积极做好法治建设监测评价和提升群众满意度

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目标,狠抓过程监督。根据项目任务分解表,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三项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及时汇总工作成果。认真做好12340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电话宣传普及情况。通过工作群、送法进工地进社区活动、夏季三送活动时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进行同步宣传普及,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

5.支持复议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依法积极参加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每次接到行政诉讼应诉通知书后,及时组织法律顾问和案件办理人员分析研究案情,提出应诉意见,及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并认真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今年来,与市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建筑业健康发展研讨会,共同开展工作调研,会同法律顾问依法处理行政诉讼案2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结果均为维持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对提高全局行政应诉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法治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今年来,住建局法治建设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行政执法创新创优破解法治建设难点问题成效不明显,法制宣传力度须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所不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

二是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项制度”在执行上还不到位: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不足,而且目前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是对局属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行使职权的监督力不够。目前涉及到的行政权力事项众多,其中行政处罚类的事项有五百多项,工作面广,涉及到的工作内容多而且复杂,一方面由于工作人员的专业型和数量问题,另一方面在与多部门的联系与衔接上力度与积极性不强,本项工作的开展仍不够到位。

三、局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情况

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各类相关文件,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领会的基础上,批示各个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增强了贯彻力、执行力;多措并举,对法治政府建设等各类相关文件进行系统学习。局长带头统领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更好的服务群众、全面推进发展。同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1年,住建局法治建设工作拟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法制监督、案件办理、改革和法制宣传,切实转变观念,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二是继续建立健全制度,借目前智慧工地平台和引进省市主管部门的信息平台的机会,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库,给依法行政插上科技的翅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定期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加强执法力量,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和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

四是注重化解矛盾,规范信访办理,做好宣传工作。创新宣传载体,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法,扎实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法制建设社会影响力,打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法律学习和法治培训制度,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

五是继续聘用法律顾问,组织法律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论证等工作,全面促进和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使依法行政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符合上级部门的要求,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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