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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溧阳市采取“三定”措施,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人员配备三个方面为“七人普”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一、高屋建瓴定机构。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督促各镇(区)及时成立组织机构,截至4月16日,全市11个镇(区)已组建6个,落实工作人员111人,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全面统筹定经费。测算两员补贴、设备购置、宣传推广、会议培训等多项经费,制定普查专项预算并于3月13日获市政府批复。按照分级负担原则,要求各镇(区)安排专项资金,并将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目前,已有5个镇(区)初步落实专项经费481万元,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科学配置定人员。根据人口普查工作要求,发文明确人普办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确定办公室组成人员27人,同时设立综合、业务、后勤3个工作组,含业务人员16人,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