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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别桥分局查处一起恶意申请“雷神山”商标注册案,开出常州市“雷神山”商标恶意抢注首张罚单。
据了解,今年2月12日正值举国上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别桥镇某酒业有限公司为蹭疫情热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保定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国际分类第33类商品上申请注册汉字“雷神山”(申请号:44052710)商标,准备用在其定制的一款白酒产品上,并向代理机构支付申请费800元。3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代理机构撤回相关商标申请。
经查,当事人违背公序良俗、诚实信用原则,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恶意申请“雷神山”商标注册,不仅损害武汉雷神山医院的在先权利,更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和感情,造成了社会不良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该分局对该当事人予以处罚。
下一步,别桥分局将以此类案件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依法从快立案、从严处理,进一步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严厉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