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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长江流域禁捕退捕要求,严格落实市局工作部署,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目湖分局迅速行动,多举措全力开展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执法人员深入相关经营单位宣传“禁渔”等相关政策,与经营户签订《禁售承诺书》,要求相关经营单位严格遵守长江流域禁渔有关规定,不得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二是全面筛查清理。执法人员全面筛查辖区内字号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水产”“渔港”等字样的经营单位,引导其进行变更;同时,要求相关经营单位不得以“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违规发布相关广告或推介菜品,餐饮单位菜单中不得含有“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对辖区农贸市场、水产经营户、餐饮单位加大检查力度,通过检查库存、进货验收记录等途径,杜绝“江鲜”等非法捕捞渔获物上市销售。同时,督促相关经营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管理,不得购买、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下一步,天目湖分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坚决守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市场监管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