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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建〔2019〕5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种植稻谷补贴工作,8月6日上午,我市召开2020年种植稻谷补贴工作会议。
会议对今年种植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会议明确种植稻谷补贴范围与对象为单一主体种植稻谷面积达到20亩及以上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补贴依据为2020年单一主体种植稻谷面积达到20亩及以上规模的种植者实际稻谷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在全市稻谷补贴面积核定后确定,同时明确了补贴发放程序与要求等。
会议要求,各镇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镇(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数据采集、申报审核、资金兑付等各环节的责任,切实抓好种植稻谷补贴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