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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存争议 法援助调解
发布日期: 2020-10-16 浏览次数:    来源:司法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近日,外地民工杨某作为受援人拿着一面写有“敬业正直为民解忧,法律卫士品德高尚”的锦旗,来到江苏名扬律师事务所,感谢法律援助承办律师仇雅南的优质服务。“谢谢法律援助中心、谢谢仇律师,开了好多次庭花了那么多时间精力,这次终于解决了。”杨某在开庭后感叹。

杨某是某工地带班民工,在工程结束后,老板曹某拖欠工人工资,一直未给付。协商多次未果来到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工作人员耐心接待,听杨某讲述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审查相关材料,第一时间办理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并指派江苏名扬律师事务所仇雅南律师承办该案。

接受指派后,仇律师与受援人杨某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得知在证据材料上存在争议:杨某手上的证据是手写的考勤表和工时表,但是证据有瑕疵、证明力不足,两次开庭对方不认可,案件进展不顺。第三次开庭过程中,仇律师多次向公司释明该案的法律依据以及申请人当前的困难处境。经过仇律师的据理力争,终于原被告达成了调解,为受援人争取到7万5千元,维护了杨某的合法权益。

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满足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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