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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药经营单位:
根据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农计〔2020〕10号、常供总〔2020〕16号)文件要求,市供销合作总社编制了《2020年溧阳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照《实施方案》,拟在全市择优提升20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5个绿色农资经营示范点。对象为店面整洁、管理规范、台账齐全、店主配合、近两年来工作开展较好且未受到执法处罚的农药经营单位。
一、组织申报。请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农药经营单位填写2020年溧阳市择优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申报表(附件1),2020年溧阳市绿色农资经营示范点申报表(附件2),报市供销合作总社,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
二、审核评价。市供销合作总社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对申报网点进行现场考核评分(附件3、附件4),考评得分85分以上为合格,按得分高低择优评选,评价结束后,在市人民政府网公开评分结果。
联系人:史永华,电话:87266505.
附件:1、2020年溧阳市择优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申报表
2、2020年溧阳市绿色农资示范点申报表
3、2020年择优提升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考核评分表
4、2020年常州市绿色农资经营示范点考核评分表
附件1
2020年溧阳市择优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农药经营许可证号:农药经许(苏)320413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回收点地址:
2018、2019两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 吨
基本条件自查:
1.有统一标识标牌;
2.有专职人员做好场地环境卫生安全和台账记录;
3.有两个以上回收桶,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瓶和袋分类归集;
4.有回收暂存点,并做好防渗处理,能防止二次污染;
5.建立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台账;
6.积极开展农药统一配送回收模式;
申报单位承诺:
本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近两年未受到执法处罚,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2020年 月 日
注: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2.考评得分85分以上为合格,按得分高低择优评选。3.附件:1)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记录及上游回执单。
附件2
2020年溧阳市绿色农资示范点申报表
1.具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功能;
2.推进“双集中”服务,与主要实施配送的农资企业签订配供(服务)协议,配供率80%以上;对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3个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需在2.5吨以上,台账记录齐全;
3.供应生物肥药;顺应化肥农药“零增长”要求;
4.深化“技物结合”服务,每年开展各类农业技术、上门指导服务等5次以上,并形成台账记录。
注: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2.考评得分85分以上为合格,按得分高低择优评选。3.附件:1)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开展各类农业技术、上门指导服务及回执单。
附件3
2020年择优提升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考核评分表
网点名称: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评分人: 总得分:
类别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
备注
主体合格
(20分)
1.在本市行政区内登记注册并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15
2.《营业执照》和《农药经营许可证》悬挂上墙。
5
管理规范
(40分)
3.标识标牌醒目,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4.经营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店面整洁,商品分类规范。
8
5.实施统购配送营销模式,与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签订配送(服务、回收)协议。
6
6.依法守规、诚信经营,销售的农资质量合格,接受配送农资企业的经营与服务指导。
4
7.未采购和经营非正规渠道的农资产品。
8.各类台账齐全,建立完备的进销存台账(含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
9.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价格管理规定,对销售的农资商品实行明码标价。
回收落实
10.采用公告、条幅、宣传单页或网络等多种形式、多途径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
11.有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调动农户积极参与回收工作。
12.设置回收点标牌,有两个以上专用回收桶,回收物的瓶与袋分类归集。
13.有回收物暂存点,能防止二次污染。
14.店主配合,有一定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
10
合计
100
注:上一年度内被农业执法部门处罚一次及一次以上的回收点实行一票否决制。
附件4
2020年常州市绿色农资经营示范点考核评分表
申报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评 分 人: 总 得 分:
主体
合格
(4分)
在本市行政区内登记注册,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
店内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
经营规范
(36分)
标识标牌醒目,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门头店招与证照名称一致。
经营化肥、农药、种子、农地膜、小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在3大类以上,农资大类商品实行统一配送上门服务。
经营人员应熟悉农资相关知识,能正确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商品。
有消防、防盗、通风、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有与经营相匹配的货架或柜台,商品分类、分品种按类摆放,排列有序。
从本地规模以上农资企业采购经营范围内的农资商品,执行国家物价管理政策,所有商品都统一明码标价。
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农资商品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
★示范推动(60分)
主动对接本地规模以上农资企业,与主要实施配送的农资企业签订配供(服务)协议,配供率80%以上(指服务稻麦及果菜茶等主要食用农产品的农药集中配送率)。
12
对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3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台账记录。
积极推进农资集中统一配供、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统一回收“双集中”。设置两个以上专用回收桶,有回收暂存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台账记录齐全。
推广供应生物肥及低毒生物农药等,逐年提升生物肥药的供应比重。
深化“技物结合”服务,每年开展各类农业技术、上门指导服务等5次以上,有台账记录。
注:违规经营禁用农药或上一年度被农业执法部门处罚一次及一次以上的经营点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