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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关于加强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的通知》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的开展情况,日前,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层转上级<关于加强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的通知>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肉制品生产企业和肉制品加工小作坊全覆盖监督检查。
一是确定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及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全年市场监管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等工作要求,要求分局开展肉制品生产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肉制品生产者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持续保持合规,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加强实施。重点对《通知》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食品安全自查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详见《通知》)。严禁其参与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及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制品。对于以水产品为原辅料的肉制品生产企业,检查其是否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要求,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标签标识不得使用“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
三是强化整改。各分局督促肉制品生产者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确保整改到位。要针对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风险问题和风险企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防控措施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
截至目前,共对23肉制品生产企业和45家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出有问题的企业8家,已督促其整改到位;共抽检肉制品52批次,抽检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