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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要求,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10月20日后农村新增食品经营单位的专项检查。
一是理清底数,强化主体责任。各分局结合《食品安全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主体进行检查,确保场所环境、设备设施、人员、布局等符合要求,并督促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监管,清除安全隐患。各分局按照“食安利剑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突出检查农村农贸市场和农村校园周边食杂店等重点场所,有效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严查经营“三无”、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标签标示不规范、贮存条件不合规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三是及时总结,整改到位。至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农村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家数59家,检查数59家,全年复查已取证食品经营单位2191家,已取证食品经营单位发现问题12家,其中主要有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等问题,责令整改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