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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溧政办发〔2020〕56号),同时印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通知》,对市级差额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有资金基本存款账户予以撤销,并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自2021年1月1日起本次清理范围内的单位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此举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保证单位各项支出的规范、安全、有效。提升了财政科学化管理效率,强化了预算执行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