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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作为财政四大职能之一,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是实施财政政策,规范财经秩序,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政府职能的具体实现形式。为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努力提升财政监督实效,市财政局分别从监督机制和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大力推进财政监督工作。
一、专项日常同步监督,积极推进“大监督”工作机制
(一)改变传统模式,推行“大监督”体制
传统财政监督模式是由财政系统监督条线通过选择部分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监督,或抽选部分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等形式开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财政预算逐步细化,财政资金量和项目规模快速递增,这种传统模式监督广度狭窄、监督力度较弱等弊端日益明显,无法达成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工作的职能要求。
市财政局今年着力构建“大监督”体系,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同布置、同研究、同推进,把财政监督工作延伸到财政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根据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2020年预算资金测算表和各科室监督计划的基础上,根据统筹兼顾,抓大不放小的监督原则,制定了市财政局2020年监督检查计划,共17项监督检查项目,内容涉及政策执行监督、内部控制监督、专项资金监督、会计信息质量信息监督、预决算公开监督、纪律合规监督等各方面,通过业务科室日常监管,财监科全面监督,整合全局监督资源共同开展监督工作,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提升监督效能,共同构建成市财政局“目标统一、步调协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大监督”工作机制。
(二)制定统一规程,确保监督精细规范
为适应财政监督职能的调整,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督工作行为,提高财政监督工作质量,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等规定,结合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要求,市财政局制定了《溧阳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工作操作规程》,明确内部分工,积极指导业务管理部门开展业务,逐步建立健全覆盖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操作规程对监督计划制定、监督检查执行流程以及监督结果核查应用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性要求,局各科室、单位依照法定职权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的财政监督活动,严格按照财政监督工作操作规程开展工作,组织监督检查组成员查前培训,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和规定、研究和探讨检查工作开展方式和检查要点,制定监督检查细则方案,确保了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度,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监督检查流程和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既定专项和日常监督检查目标任务。
通过联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了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逐步建立了财政“大监督”格局。
二、拓展力量组织培训,着力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财政监督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重要性的提升同时也意味着工作压力的加大,为更高质量的完成财政监督工作,深入推进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急需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财政监督力量的提升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量”的增加,二是“质”的提升。
(一)选聘专业人才,组建监督专家库
市财政局发文《溧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溧阳市市级财政监督检查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溧财监〔2020〕6号)公开选聘财政监督专家,在相关部门、单位、相关业务科室推荐以及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组织会审,聘任37人为溧阳市市级财政监督检查专家。
为提高财政监督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制定《溧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财政监督检查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溧财监〔2020〕5号),对财政监督检查专家的要求、职责,监督专家库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
(二)组织专业培训,提升监督执行力
财政监督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提升离不开专业知识的支撑,今年市财政局积极组织财政监督业务条线及专家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如:预算管理一体化专题培训、财政监督业务专题培训、“绩效再认识,管理更绩效”专题讲座、镇区业务能力拓展培训、教育系统财务人员专题培训等等,通过培训学习,使财政监督工作人员在财务和政策执行监督中更善于发现问题,挖掘问题和解决问题,业务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通过“大监督”体系的建立和财政监督队伍的加强,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工作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大幅的提升。财政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和队伍素质建设,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确保财政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资金使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