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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疫情期间持续提供法律咨询
发布日期: 2020-03-18 浏览次数:    来源:溧阳时报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群、电话等方式为广大市民提供专业温暖的法律服务,将带着法律人温度的关怀送到了群众身边,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是江苏常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联合发起成立的全省首家法律类公益性民非组织。“成立阳光公益,就是推进依法维权,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阳光公益发起人周腊梅表示,服务中心成立的目的就是依法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普惠、均等、常态化、全覆盖的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后,吸引了众多社会爱心人士加入其中,目前志愿者已达102人。
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立即招募志愿者,组建新冠肺炎疫情普法服务团,成立政企服务小组、普法宣传小组,向防疫一线工作者送上慰问品的同时,编写了《疫情防控热点法律问题回应》等文章,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服务小组还向居民群众推送疫情防控知识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00余篇,并组织编撰《防控新冠肺炎法律知识问答》,协助市司法局将一份份宣传手册送到了市民们手中。
“我们利用自身的职业优势,在疫情期间为市民们提供和平时一样全面、可靠的法律咨询服务。”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志愿者陶晶晶告诉记者,疫情期间,商铺停业、交通受阻,市民们面临的法律问题比平时多了不少,这时候就轮到了志愿者律师们登场了。记者了解到,在所有法律咨询对象中,个体经营户占的比例不在少数。我市某女装店在正常营业期间,店员每月的工资由月基本工资+月销售提成两部分构成。2月份因受疫情影响,服装店无法营业,店员提出老板仍按基本工资+销售提成发放工资,店门没开还要付工资?该店老板和员工起了争执,协调未果后该店员向市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投诉。
店员联系到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后,询问2月份工资到底该如何发放。“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非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陶晶晶告诉记者,鉴于女装店的实际情况,2月份不产生销售提成,但约定的基本工资应该正常发放。最终女装店老板接受律师意见,在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向店员全额支付了2月份的基本工资。
“疫情期间,你们的‘线上’法律咨询真的给我们老百姓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足不出户就能获得专业法律服务,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敬业、奉献的精神也得到了群众的赞扬与认可。
在服务群众的同时,中心还在助力企业依法处理合同、劳务纠纷上下足了功夫。记者了解到,服务小组多次为金峰水泥集团、光明地产、瑞鑫金属等提供法律咨询,涉及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劳动关系、疫情期间工资支付问题等,协助各企业合法开展复工复产、依法用工,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法律保证。(邵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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