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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基层公安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云芳,副主任夏国浩、龚友强、陆晓明、石伟期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新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朱志军、史萍列席会议。
会前,潘云芳一行实地视察了城东大型车辆停车场、市犬只管理中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二中队和社渚派出所,深入直观地了解我市在停车管理、犬只管理、电动车管理以及基层公安工作开展等方面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会上,市公安局就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情况、当前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存在的短板弱项、下一步工作思路作了专题汇报。近年来,市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目标定位,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发展框架,紧盯影响地方安全和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风险,深入实施警务实战改革,坚决打好维稳安保、治安防控、安全监管、服务群众等基层治理主动仗,实现了“发案下降、破案上升、社会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创历史新高”的工作实效。我市连续4年公众安全感、文明交通测评指数保持全省先进水平;连续14年获评全省“平安县(市、区)”。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市基层公安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尤其是今年“两大突破年”工作主题,服务全市大局,回应民生关切;二要巩固现有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基层公安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要提升创新能力,更加注重治理手段和治理方式的创新,扎实推进“警格”“网格”双网融合,做到依法治理和社会自我管理相结合;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基层公安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抓好能力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保障和支撑。(孙丹/文 史茵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