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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和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6号 苏财农【2019】37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溧农发【2019】137号 溧财农【2019】24号)文件规定,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家庭农场)“先建后补”项目已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结束,按照上级下达资金总额度,经与市财政部门会商,补助金额为审计后项目总投资额的45%(保留一位小数)。现将通过审计的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月8日-14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与溧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519-87269313,联系人:戌松。
附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家庭农场)项目补助汇总表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8日
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家庭农场)项目补助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