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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现将《溧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草案)》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全面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政府重大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政府在决策中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溧阳市人民政府就《溧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草案)》是否适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举行了公开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14:00
听证会地点:溧阳市自然资源局九楼视频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决策发言人
周俊华 溧阳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主持人
狄云珠 溧阳市征地服务中心主任
(三)监察人员
石志云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江 乔 溧阳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四)听证记录人
殷春燕 溧阳市征地服务中心
(五)经办机构人员
杨天文 江苏常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徐亚华 江苏常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六)听证代表
戚加敏 市司法局复议科科员
杜 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科长
史元丰 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方丽平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
蒋 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潘志荣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汤竣程 市统计局综合科科长
杨伟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刘 利 市交通运输局
黄敏俊 昆仑街道办事处征收办主任
管朝华 天目湖镇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陈刚新 上兴镇人社中心主任
朱 峰 社渚镇党委委员
张华明 溧城镇副镇长
顾 斌 埭头镇政法委书记
吴 俊 戴埠镇副镇长
张 凯 南渡镇副镇长
陈宁伟 竹箦镇征地办负责人
杨建中 上黄镇人大主席
宋益华 别桥镇政协工委主任
史银花 生命康原指挥部
虞 忠 别桥镇金屋村书记
张秋生 别桥镇金屋村村民代表
史卫平 埭头镇埭西村书记
史旭菲 埭头镇村民代表
孔建平 戴埠镇河西村书记
刘永友 李家园村村民代表
罗保金 昆仑街道办事处班竹村书记
杨爱国 昆仑街道办事处班竹村村民代表
居永华 南渡镇村民代表
沈 啸 南渡镇村民代表
陆建春 上兴镇上兴村书记
汪祥林 上兴镇上兴村村民代表
杨建伟 天目湖镇田家山村书记
柯 春 天目湖镇田家山村村民代表
赵 科 溧城镇北水西村书记
张克东 溧城镇北水西村村民代表
丁国平 社渚镇金庄村村书记
陈爱兵 社渚镇宜巷村村民代表
黄 宪 上黄镇上黄村村委代表
范可平 上黄镇上黄村村民代表
杨献忠 村民代表
张志峰 村民代表
共计50位听证代表。
四、会议议程
(一)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记录人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
(三)听证主持人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四)技术单位陈述人介绍《溧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草案)》的内容、依据和有关背景资料;
(五)听证代表提问和发表意见;
(六)决策发言人发表意见;
(七)听证主持人作最后陈述;
(八)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五、听证代表所提的意见的采纳情况
与会代表对《溧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草案)》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认真研究,采纳情况如下:
(一)内容全面、目标明确、补偿标准合理,有助于以后实施;
(二)在开展制定工作时充分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群众的意见,比较符合溧阳市实际;
(三)测算成果阐述了制定的目的,制定的必要性和合法性,测算成果分析清楚客观,符合相关规定;
(四)测算成果符合溧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助于溧阳市快速健康发展。符合溧阳市实际,考虑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意通过《溧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草案)》。
溧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