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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2018年以来,市水利局、溧阳生态环境局对我市入河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整治,做到入河排污口设置有审批、整治有方案,排污有监控、总量不超标、监管按规范。
公示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3日,共7天,如有疑问请致电0519-87888216反映情况。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