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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相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市卫生健康局决定对姜苏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拟作出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溧阳市溧城街道永定路(原南环路)55号溧阳市卫生监督所三楼询问调查室
三、注意事项
1. 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到本机关办理申请参加听证手续;
2. 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娇 联系电话:0519-87229290
联系地址:溧阳市溧城街道永定路(原南环路)55号
特此公告。
溧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