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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溧阳市青少年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4-15 浏览次数:    来源:政府办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青少年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1.《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的意见》(苏教继〔2019〕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溧阳市青少年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实施意见》

2.《实施意见》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培训机构治理成果,消除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规范办学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治理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有效监管局面 

3.《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巩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青少年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切实构建起长效管理机制。

4.《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严格准入管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上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依法准入,强化安全标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守关于场所、消防等条件要求,按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培训,不得超范围从事中小学(含学龄前儿童)学科培训。 

二是严格过程管理。加强招生宣传管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加强公示管理,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授课教师信息等应公示内容须全部公示到位;加强收费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加强教师管理,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加强学科课程备案管理,建立学科课程备案制度,如中途遇任课教师更换等情况须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及时更新课程备案信息;建立检查制度,由审批部门牵头,关键节点定期检查;严格年检、年报管理;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将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纳入乡镇社区网格化管理。

三是严格违规处理。加大对纳入黑名单和不诚实守信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曝光力度和处置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是强化保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有效履职,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强化制度保障,各镇区(街道)制订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全力抓好落实;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学生理性选择,提醒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督促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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