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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溧政办电〔2019〕42号)相关文件要求,溧阳市统计局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
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数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13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公布在溧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溧阳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溧阳市南环路18号,联系电话:0519—8726926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溧阳市统计局立足统计工作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统计、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全面抓好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市统计局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部门。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好,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市统计局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市统计局工作中实际情况,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同时,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不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服务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提供信息服务。本单位全面落实信息公开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统计局相关信息,市统计局根据实际情况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了《溧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溧阳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内容有:本单位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业务工作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与运行情况
在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更新的同时,市统计局加强做好对统计数据发布、统计分析报告等公开栏目的工作,有计划地梳理、审核、扩大主动公开信息容量。同时,市统计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将统计结果予以公布,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今年以来市统计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府概况类1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类1条、业务工作类1条、阶段性重要统计数据1条、数据解读1条。未发生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机关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坚持为民、利民的原则,至今未收取任何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199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2019年工作的情况看,还存在着时效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完善等不足,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局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提高时效性,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一是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继续将年度报告、统计分析加大公开力度。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信息公开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