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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溧委办〔2019〕92号)和《溧阳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上兴镇渔业生产特点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压实责任与实化措施贯穿整治全过程,消除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盲区漏点,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着力化解影响制约渔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着力建立健渔业安全生产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保持巩固渔业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良好形势。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水产养殖生产主体,特别是水产养殖企业和水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技术培训,杜绝渔业生产生活中用电、用火及使用渔业机械引发安全事故,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二)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水产养殖基地、重点品种的监测力度,督促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记录生产过程中渔药、饲料使用情况,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严禁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饲料和禁用药物。加大农资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禁限用渔药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扎实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加强水生动物疫情监测预报,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
(四)抓好水生动物疫病防治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监管,严格按规程使用和操作仪器设备,严格按规定处置废液、废气和废物,保管好病料、菌毒种等物品,防止发生操作事故、生物安全和人体伤害。
工作步骤
上兴镇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为期一年,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根据全市渔业条线动员部署会议上传达一系列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突出狠抓落实,联动推进,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2020年1月下旬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渔业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整治,确保本镇在元旦、春节和全国及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0年4月至10月底,完成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等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把基础补牢做实,加强渔业安全监管能力,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总负责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第一责任人),镇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安监站、综治办等部门任成员。各村要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要建立工作班子,压力工作责任,明确总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总负责人要抓好牵头协调和工作部署;第一责任人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确保本镇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突出问题整改。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抓牢重要环节和关键举措,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跟踪,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要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渔船以及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完善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与相邻地区的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强渔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保证应急指挥联动及时有效。
(四)扩大舆论宣传。通过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安全宣传标语,组织渔业企业以及渔业从业人员观看教育片、图片展,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自觉性。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渔民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要加大宣传力度,以“除隐患、保安全”为主题设立专栏,采访报道,曝光典型,宣传先进经验,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溧阳市上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