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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近阶段,各地因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部分公职人员酒后驾车情况时有发生,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更引起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精神,严厉整治酒后驾车行为,塑造交通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现就严明纪律,严禁酒后驾车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安全法规,带头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自身形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后驾车。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强纪律和法律意识,杜绝干部职工酒后驾车,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凡因酒后驾车,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除依法依纪接受处理外,局党委还将从严从重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三、凡因管理不力出现干部职工酒后驾车,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或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不批评、不教育或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局党委将从严从重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中共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