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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
山水大道(明珠大道—滨湖大道)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路线北起于明珠大道,南至滨湖大道
1.废水:施工生活污水接管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废气:科学施工,工地设置围挡,物料篷盖密闭堆放,粉状料采用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行驶路面定期洒水和清扫,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等。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必要地点设置隔声屏障;对固定高噪声设备进行屏蔽处理。
4.固体废物:各类建筑废物、弃土及时清运处理。
2
江苏中南锂业有限公司
建设脱嵌槽成套设备及核心部件研发及生产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苏高新南大创新园一期A3栋厂房
1.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进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物料利用真空上料,投料粉尘经上料机自带的除尘装置过滤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浆、涂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烘干废气利用一套NMP回收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未捕集到的非甲烷总烃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打浆机、蒸汽发生器、涂膜机、烘箱、NMP回收处理系统、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手套、抹布、NMP废液、蒸发残液、废活性炭、实验废液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普通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