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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0日-2020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布勒(常州)机械有限公司
喷漆生产线搬迁项目
溧阳市天目湖工业园区云眉路88号
1.废水:清洗废水经云眉路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调节pH+蒸发装置+油水分离+活性炭吸附+离子交换树脂”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进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喷砂过程产生的较细粉尘采用负压方式收集后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涂装废气采取上送风、下抽风的负压方式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打磨粉尘采用负压方式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排放。无组织废气源主要为涂装车间喷砂房、打磨房、调漆间、喷漆房、烘干房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直接排放,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排放量。
3.噪声:喷砂机、喷枪、磨光机、风机等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及厂房屏蔽,安装过程中采取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废包装桶、洗枪废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砂及收尘灰、废滤筒及滤芯等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