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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石化江苏常州石油分公司
建设后袁油库及码头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后袁村
1.废水:罐区及装卸区初期雨水、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清洁、道路降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排入溧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到港船舶仓底油污水交海事部门指定的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交港口海事部门环保船接收处理。
2.废气:采用浸没式作业方式,把输液管伸入到船舱底部,使成品油液面缓慢下降,以减少液体的飞溅;同时控制装卸的温度和流速,尽量加大泵的流量,减少操作时间,从而减少蒸发损耗;确保阀门、法兰片、管道之间的密封性,加强装卸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3.噪声:输油泵、卸油泵、船舶发动机、等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及厂房屏蔽,安装过程中采取减震、隔声措施。船舶进港严格遵守设备及装卸操作规范,停岗即停止发动机运行,尽量减少停靠时间,鸣笛严格遵守规定。
4.固体废物:罐底油泥、化验室废液和废水、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介质、废吸油毡、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