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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腾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利用隧道窑协同资源化处置一般污泥项目(二期860t/d)
溧阳市上黄工业集中区坡圩片区
1.废水:湿污泥仓渗滤液、焚烧废气经水喷淋产生的废水、脱酸塔强制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采用“调节+初沉+A/O+二沉+二级A/O+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制砖生产配料用水,不外排;在车辆清洗区域内设置集水沟、沉淀池对清洗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直接重复利用于车辆清洗。
2.废气:负压方式收集焚烧炉烟气,经 “SNCR+高温除尘+二电场电除尘+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喷淋除湿+碱洗塔”处理后排放;焙烧尾气经“双碱法脱硫除尘”处理后排放;污泥储存仓废气经“酸液喷淋+碱液喷淋+活性炭装置+水洗”处理后排放。加强管理及设备维修,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产生和排放。
3.噪声:抛丸机、气割机、磨光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飞灰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炉渣、脱硫石膏等作为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