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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0年8月2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8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腾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利用隧道窑协同资源化处置一般污泥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0〕149号
2020年8月13日
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苏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桌面收纳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0〕150号
2020年8月19日
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安驰电器配件有限公司电子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0〕151号
常溧环审[2020]149号-江苏腾业新型材料利用隧道窑协同资源化处置一般污泥项目(二期)项目报告书的批复.pdf常溧环审[2020]150号-江苏苏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桌面收纳盒生产项目报告表批复.pdf常溧环审[2020]151号-溧阳市安驰电器配件有限公司电子配件生产项目报告表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