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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月泉电能源有限公司
聚乙烯隔膜边角料(危险废物)加工回用造粒技术改造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码头西街619号
1.废气:熔融挤出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通入“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废气采用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环境管理,加强绿化工作,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冷却池中的废水直接接管至油水隔油池处理,采取油水分离设施处理后可达标接管进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噪声:熔融挤出机、切粒机、传送机、离心机及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石蜡油、隔油池油渣、废活性炭、UV灯管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