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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彬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废砂处理再生利用项目
溧阳市竹箦镇棠荫村7朱
1.废气:筛分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未收集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接入竹箦污水泵站,排入南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北河。
3.噪声:筛分机、磁选机、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铁、除尘粉尘、废布袋回收或出售等综合利用。
2
溧阳市恒旭电器配件有限公司
电源适配器外壳制造加工项目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昆仑北路89号
1.废气:注塑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未收集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注塑机、拌料机、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灯管、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袋出售等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