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 >>公共监管 >>原生态环境历史信息 >>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0年9月14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22日(7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康瑞德恒纸业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0〕168号
2020年9月14日
2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溧阳市清晰印务有限公司包装装潢印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0〕169号
3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谦胜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地垫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溧环审〔2020〕170号
常溧环审[2020]168号-溧阳康瑞德恒纸业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报告表批复.pdf常溧环审[2020]169号-溧阳市清晰印务有限公司包装装潢印刷项目报告表批复.pdf常溧环审[2020]170号-江苏谦胜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地垫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报告表批复.pdf